龚先生被警方查获的射钉枪。当事人供图
湖北十堰的龚先生没想到,他会因一次网购触犯刑法,案件的“祸首”则是一把“装修工具”——射钉枪。
龚先生告诉记者,他于年8月在湖北省十堰市房县开了一家养殖场,装修期间,为了方便木工干活,他先后在网上购买了两把射钉枪,后被警方发现,这两把射钉枪被收缴,其中一把被认定为枪支。
年9月19日,湖北省房县人民法院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龚先生管制一年一个月。法院认为,龚先生违法国家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
一审宣判后,龚先生不服判决提出上诉。他说,自己始终不敢相信从网上能就能轻易买到的射钉枪会是枪支。
4月23日,十堰中院一名承办法官介绍,案件进入二审阶段后,因龚先生对此前的枪支鉴定存疑,法院按照程序将案件移送至十堰市检察院,“目前检察院仍在阅卷。具体案情尚不便透露。”
网购“装修工具”射钉枪,被认定非法持枪
龚先生的养殖场位于十堰市房县一座大山深处,交通不便,也没有通电。年8月前后,因养殖场刚刚开办,需要装修,他从木工口中获知了射钉枪,并先后购买了两把。
“木工说,他以前在工地上用过射钉枪,那东西干活比较方便,也不需要用电。”龚先生说,听完木工的介绍,他在一家网购平台上搜到并拍下了一把射钉枪,“当时也没想到这东西会牵扯到犯罪”。
龚先生说,店家介绍称,射钉枪属于装修工具,他将图片拿给木工看过之后就进行了购买。由于操作不当,第一把射钉枪没用多久就损坏了,龚先生很快又购买了第二把,但这次网购却给他招来了祸端。
龚先生称,第二次购买的射钉枪,他在收到货后便直接拿给木工进行组装,用完之后就一直放在仓库,“直到警察前来调查都没有动过,也没有对它进行过改装。”
年11月15日,这把射钉枪被公安机关查获。龚先生说,警方是通过对物流例行检查找上他的,“民警说我在网上买的以火药为动力的射钉枪是违禁品,后来,我就把射钉枪交给他们了。”
年11月27日,十堰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对两把射钉枪进行了鉴定。鉴定文书显示,送检的其中一把疑似射钉枪以火药为动力发射弹药,具有致伤力,系改制射钉枪,应认定为枪支。
年1月23日,龚先生被房县公安局刑拘。同年2月2日,他被房县检察院批捕。
对于鉴定结果,龚先生表示不能信服,并于年5月8日在看守所中申请对射钉枪进行重新鉴定。
年8月8日,湖北省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受理了龚先生的鉴定请求,并于当日进行重新鉴定。第二次的鉴定结果,之前被认定为枪支的射钉枪仍然被认定为枪支。
年9月19日,房县人民法院一审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龚先生管制一年一个月。
两次“枪支”鉴定结果一致,数据差异巨大
龚先生对两次鉴定结果均不认同。他说,鉴定的枪支和他上交的枪支是有区别的,“我将射钉枪上交给警方的时候,已将其进行拆卸,鉴定时是由警方或鉴定机构自行组装的。我认为鉴定机构没有按照射钉枪的工作原理进行组装,导致检测结果不准确。”
据龚先生提供的涉案射钉枪照片显示,这把射钉枪通体黑色,设有手柄、枪身、弹膛、机匣、扳机等枪支基本要件,从外观来看与普通手枪有些相似。龚先生说,网上售卖的射钉枪形色各异,但工作原理相同,射钉枪的枪身中都有一根顶杆,其原理是以火药为动力,推动顶杆向前运动,然后将放置在套管中的钉子打进木头里面。
据龚先生提供的两份鉴定报告显示,两次鉴定的各组数据存在诸多差异,枪声数据、弹丸大小、枪管长度、枪管口径,以及最后测试出的枪口比动能,都有不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规定,发射弹丸的枪口比动能大于等于1.8焦耳/平方厘米的,一律认定为枪支。龚先生说,鉴定报告中,尽管两次鉴定的结果均大于这个数值,但数据差异巨大,第一次测试结果为6.64焦耳/平方厘米,第二次则为.14焦耳/平方厘米。
龚先生疑惑,同一把射钉枪,为何结果相差这么之多?
在该案一审时,龚先生及其辩护人曾提出两次鉴定的枪并非同一把,据此对检方指控提出异议,但被法院以“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为由予以驳回。
“我上诉后,十堰中院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