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十堰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副支队长王洪彪一行,来到窑淮镇三岔村,对黄精块茎种子出苗率较低的纠纷当事人村民刘某洪进行了回访,房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张运平、郭千举陪同。
年11月中旬,窑淮镇村民刘某洪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其从茅箭区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购买种植的黄精块茎种子出苗率较低,且长出的幼苗与周边农户种植的黄精幼苗特征性状不同,怀疑其购买的非黄精块茎种子。
接到该投诉后,县农业农村局领导高度重视,迅速安排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成立调查小组进行初步调查,立即上报、移交给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处理。11月18日,县大队配合市支队对刘某洪种植田块进行实地调查,并邀当事公司代表全程到场见证。经核实调查,刘某洪从当事公司购买的确为黄精块茎种子,但由于栽培管理的原因,导致出苗率偏低。调查人员分别对双方的诉求进行了解分析。一方面向刘某洪解释调查结果,另一方面向当事公司讲解其应根据双方合同约定履行技术服务指导义务。经过近5个小时的思想沟通、细致讲解,最终调解成功,双方现场签订调解协议,由当事公司根据明年春季田间出苗情况无偿补苗,双方纠纷初步解决。
年5月2日,当事公司提供组黄精幼苗,安排技术员现场指导刘某洪补栽。5月17日,市支队进行了回访。在田间现场,市支队专家饶波、当事公司程经理分别对清沟排涝防渍、玉米套种、9-10月份追施腐熟农家肥等栽培技术进行了强调,刘某洪对黄精幼苗补栽成活率及纠纷调处表示满意,希望公司对黄精产品销售进行支持,当事公司程经理表态:“公司已将你作为重点扶持对象,提供全程指导服务,公司托底,你的黄精成熟产品不愁销路。”
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张运平对刘某洪说:“老刘,你的投诉,我们已经调处解决了,今后你要加强田间管理,争取黄精大丰收,卖个好价钱!”刘某洪表示感谢,至此双方纠纷圆满解决。
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自成立以来,始终秉持执法为民、依法护农的服务宗旨,夯实“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在坚持日常巡查不松懈、执法普法不脱节的基础上,强化案件查处、纠纷调处,案件查处率、纠纷调处率均达到%,进一步优化了营商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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