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维护交通秩序,预防交通事故,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大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结合辖区工作实际,精心组织,采取有力措施,严查路面交通违法行为,7月22日,大方公安交警四中队查获一起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
7月22日,凤山乡赶集日,中午正值赶集高峰期时段,四中队执勤人员在街上对车辆进行疏导时,发现有一辆小型轿车用口罩将号牌遮挡住,于是,民警立即对驾驶人故意遮挡号牌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拍照保存,固定证据。经民警现场询问得知,驾驶人高某(大方县百纳乡人)知道凤山街上启用电警抓拍,为了在街上停车购买物品时逃避电子监控抓拍,便用随身口罩遮挡号牌。该驾驶人实施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被依法处以罚款元,记12分之处罚。
车辆号牌对于机动车来说犹如一张“身份证”,只有拥有了它,车辆才能有资格自由上路行驶,才能够在大街小巷穿梭自如,然而喜欢耍小聪明逃避交通监管的驾驶人不在少数,面对这样的人,大方公安交警将依法从严处罚!(林继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