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大方县人民政府网消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于年6月1日起实施。为抓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贯彻落实,6月1日,大方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各成员单位在大方县杜鹃广场开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主题宣传活动。
活动旨在通过普及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的法律法规和基本常识,不断提升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思想认识,广泛凝聚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社会共识。在活动现场,共发放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手册、宣传漫画余份,宣传围裙及手提袋各个;在乡(镇、街道)、村(居)宣传栏张贴宣传海报57套。
民政局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工作人员高磊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于今日开始实施,这次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供了更系统、更全面的法律保障,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贯彻落实好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精神,进一步开展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据了解,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紧紧围绕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等权利,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个方面构建了全方位的未成年人保护制度体系。在此次宣传活动之后,大方县将通过集中宣传、专题学习研讨、主流媒体宣传等方式,继续在全县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接班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舆论氛围。(大方县人民政府网)
本文来源:人民网-贵州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