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大方县司法局获悉,截至目前,该县已成功创建63个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41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7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和一个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法律知识宣传。近年来,大方县针对村居矛盾突出、居民法治意识不强、社情民意复杂等现实问题,由司法局牵头,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模式,突出工作重点、建好工作队伍、创新工作模式,扎实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搭建服务便民平台,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抓好“三个重点”在全县推广“法治农家讲堂”,重点培训村居干部和农村“法律明白人”,采取集中培训、分散培训、现场示范、专题讲座等方式,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培训活动,切实提高村居干部依法办事水平,增强群众的民主法治观念和遵法守法的思想观念。截至目前,共培训“两委”干部、“法律明白人”、“普法工作者”50场次;组织民法典讲师团对全县29个乡(镇、街道)个村(居)召开民法典“线下”培训29场,培训人数人。组织法律服务队伍,扎实开展法治宣传“进百校、赶百场、走百村”行动,以青少年为宣教重点,有效提高青少年法治思维意识,做好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积极开展青少年思想教育活动,组织青少年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使学生离校不离教,增强青少年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截至目前,开展“进百校”法治宣传余场,法治主题班会余次,涉及青少年12万余人。充分发挥司法所的作用,在所辖区村居开展法治宣传,结合农业生产、群众密切相关的工作,深入农户家中、田间地头,为老百姓讲解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持续推进移风易俗工作,遏制信仰迷失、滥办酒席、厚葬薄养、高额彩礼、早婚早育等陈规陋习,树立新风正气。今年以来,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场次,发放宣传资料册(份),直接宣传群众人。 用好“三支队伍”以法律服务工作者、村(居)“两委”干部、驻村干部以及老党员为主力军,组建支村级法治宣传队伍,充分利用“12.4”、春节、彝族“火把节”、苗族“跳花坡”等重要节日开展“送法下乡”法治宣传咨询活动,大力改善农村群众学法守法环境。组建宣传队伍,推进“三长”建设,选聘“法治校长”“法治村主任”“法治组长”名,采取“进村组、进社区、进学校”的方式开展法治宣讲活动0余次,受益群众30余万人。解决村民实际问题,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我们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作用,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基本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截至目前,全县已建成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个(其中乡镇29个、村级个,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委员会5个,调解员人),实现乡村调解组织全覆盖,调解件,调解成功件,调解成功率97.85%。创新“乡村治理督导员”机制,从致富能手、管事族长、乡贤寨老、“两代表一委员”等群体中选聘名优秀人才担任乡村治理督导员参与社会治理,推动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截至目前,全县已创建村规民约示范村20个,个行政村,已全部修订完善了符合本村民俗民情、融入移风易俗的村规民约。开好“三项会议”创新“警务两会”工作机制,探索出“八有八议”、“五零五全”等工作法,通过建设固定警民议事厅、组建各领域各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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