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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关于解除疫情防控封闭管理的通告第5

“2·23”疫情发生以来,全县广大干部群众众志成城、共同抗疫,疫情得到有效处置,目前形势逐渐平稳。为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制定的《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方案》,经专家组综合评估研判,镇康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解除全县疫情防控封闭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年4月6日零时起,解除年2月25日划定的镇康县南伞镇新城社区公主路以东、自文景路以北至泰安路以南片区的封控区,镇康县城主城区(新城区、老城区、工业园区)的管控区,镇康县域内除封控区、管控区之外其他区域的防范区。

二、自年4月6日零时起,解除年3月22日划定的镇康县南伞镇户育村大寨自然村上片区(东至熬硝洼、南至东风寨水井洼、西至大寨自然村活动室、北至洼子寨界线)的封控区,镇康县南伞镇户育村东风组、洼子寨组及勐堆乡勐堆农贸市场的管控区。

三、以上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解除后,全县恢复常态化疫情防控,持续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工作。

特此通告

镇康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指挥部

年4月5日

来源/镇康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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