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讯1月2日,毕节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大方县拟退出贫困县的公示。
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贫困县退出专项评估检查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开办发﹝﹞56号)和《贵州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贵州省年贫困县退出专项评估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黔扶领通﹝﹞6号)精神,经大方县自查评估、县级申请、市级审查,大方县符合国家贫困县退出标准,经毕节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面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年1月2日-1月8日)。
公示期间,公众如有异议,可以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毕节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公示无异议后,将向贵州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申请专项评估检查。联系-,电子邮箱:bjdqfp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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