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中国小康网
为深化消防监督执法改革,推进全县消防救援机构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进程,保障执法公开、公平、公正,依据中央、省、市相关“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定,大方县消防救援大队将在一定范围内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模式开展消防监督抽查。现制定年度抽查计划并公告如下:
一、抽查时间
年1月13日至12月31日
二、抽查主体
大方县消防救援大队。
三、抽查对象
全县范围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其它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四、抽查方式
(一)抽查方式。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信息系统随机抽取单位,针对抽取的单位随机抽取执法人员。
(二)检查形式。实地检查。
五、抽查内容
(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年5月1日实施,年4月23日修订)、《消防监督管理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监督抽查。
(二)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年5月1日实施,年4月23日修订)、《消防监督管理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
六、抽查频次
(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年至少抽查1次。对重点监管对象每年至少抽查2次,抽查频次根据检查对象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消防安全风险、消防安全信用等因素浮动调整,原则上对同一检查对象一年(自然年)不超过两次(不含监督复查),抽查实际间隔至少六个月。
(二)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抽查频次根据检查对象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消防安全风险、消防安全信用等因素浮动调整,原则上对同一检查对象一年(自然年)不超过两次(不含监督复查),抽查实际间隔至少六个月。
(三)风险等级管理。消防救援机构依据对单位检查存在的火灾隐患建立“红黄蓝”等级风险管控制度(红:高风险等级、黄:中风险等级、蓝:低风险等级),针对不同风险等级进行“差异化”抽查。
七、相关事宜
(一)大方县消防救援大队对抽查对象实行每月抽查,每月25日由“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信息系统自动生成下一个月抽查计划,并在每月30日前予以公布,全县各抽查对象可以通过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