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红十字会关于公示信息的更正说明
根据捐赠人意愿,现对镇康县红十字会前两期接收捐赠情况公示的相关信息作如下更正(按捐赠时间顺序排列):
一、将《镇康县红十字会接收捐赠情况公示(第一期)》公示“张丽颜捐款元”,更正为“镇康县南缅贸易有限公司捐款元”。
二、将《镇康县红十字会接收捐赠情况公示(第二期)》公示“周兴会捐款元”,更正为“镇康县佳音商贸有限公司捐款元”。
三、将《镇康县红十字会接收捐赠情况公示(第二期)》公示“朱永琴捐款元”,更正为“中国电建昆明院-水电九局临沧市十三五规划河道治理工程EPC联合体项目部捐款元”。
特此说明
镇康县红十字会
年3月21日
编辑:李晓明
审核:蒋颖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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