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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新增13处湖北省文物保护单位

近日,《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八批湖北省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核定并公布第八批湖北省文物保护单位。全省共公布80处,其中我市13处文物保护单位名列其中。至此,我市省保单位由原来的39处增至52处。

此次新晋省保单位类型丰富,价值突出。包括古遗址1处:房县计家咀遗址;古建筑4处:竹溪县富溪河黄家大院,房县城墙、三池曹家大院、泉水朱氏祠;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8处:郧阳区南化塘革命烈士陵园,郧西县关防红二十五军军部旧址、中共鄂豫陕省委郧西会议旧址、中共鄂豫陕省委九棵树会议旧址、红二十五军政治部旧址、红二十五军团政治部旧址、红二十五军小阳坡干训点旧址、中共鄂豫陕省委旧址。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抓好保护管理,加强文物利用,确保文物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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