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时代发展,师生关系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逐渐变得越来越平等,越来越和谐。可是,和谐的背后,却又有着巨大的隐患。近年来不断爆发的师生矛盾就充分说明了这个问题,惩罚与惩戒并不能一刀切,在不能彻底划清界限的情况下,由于体罚学生而引发的纠纷让不少老师吃了苦头,比如山东五莲二中的杨守梅老师就因此被当地教育部门“三连杀”,而安徽铜陵的周安员老师因此跳江自杀。一个个活生生的事例让我们唏嘘不已,然而在日常教学工作中,仍存在体罚和惩戒傻傻分不清楚的情况,确实让人为难。
今天所说的这件事情就是由于学生在学校补课期间当众叫老师黄某的绰号,被老师黄某和班主任陈某在批评教育时打了耳光,家长以孩子被老师体罚和学校假期违规补课为由对学校及老师进行威胁,进而讹诈金钱四万元,其中老师黄某赔偿了3.5万元,班主任陈某赔偿了0.5万元。事情过去了许久,日前家长因为敲诈勒索罪被法院判刑三年,处罚金五千,并且返还了两位老师的赔偿金四万元,这让那些有校闹行为的家长心有余悸?
由于敲诈勒索罪被判刑的家长名叫周邦勋,其子周某某为大方县绿塘中学的学生,教师黄某在暑假补课期间,被周某某喊绰号“大花马”,被激怒的教师黄某与班主任陈某在对周某某进行教育时,打了周某某脸部几个耳光,当时时间为年7月28日。
师生发生纠纷以后,周邦勋将儿医院住院,而后以其子周某被教师黄某和班主任陈某打伤和学校假期违规补课,要向相关部门反应为由,要挟赔偿11万元。后经学校多次协商,教师黄某和班主任陈某以学校的名义赔偿周邦勋4万元(其中,黄某赔偿3.5万元,陈某某赔偿0.5万元)。协议签订后的次日,周某某出院,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66元也由教师黄某和陈某承担。
近日,无理向老师索要巨额赔偿金的周邦勋涉嫌敲诈勒索罪由大方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大方县人民法院依法以敲诈勒索罪一审判处周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元,同时责令被告人周邦勋退回被害人黄某3元、陈某元。
一场由体罚和校闹引发的纠纷到此落下帷幕,作为一名教师,我的心中久久不能平静:
作为教师,一定要谨记惩戒与体罚的界限,管控好自己的情绪,无论发生什么事情,要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不做违规违法之事。虽然事件中的学生周某有错在先,但在批评教育时如果注意分寸,能够大人有大量,也许可以避免后续的恶果。
作为学生,要做好学生的本分,遵纪守法,尊敬师长认真学习,不可故意与辛苦教育自己的老师为敌,挑衅侮辱。而作为一名家长,在孩子犯错的时候理应协助老师批评教导孩子,及时纠正孩子的不端行为,即便老师的做法有所不妥,也可以通过学校来协商解决,而不应该无理取闹甚至借此敲诈勒索,从而触犯法律,自食其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