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这是许多司机都懂得的道理
但是生活中我们常常可以看到
一些人喝得醉醺醺骑电动车上路
殊不知
酒后驾驶电动车也属于酒驾
且十分危险
现将镇康县近期发生的两起酒后驾驶电动车,引发车损人伤的交通事故予以曝光。提醒广大驾驶人切忌酒后驾车,以血的教训引以为戒、警钟长鸣!
案例一年8月23日毕某某醉酒后驾驶云S46***号超标电动二轮车沿公主路由医院方向,23时54分许,行驶至电信公司环岛时,由玉石街逆向行驶至广场入口医院驶往玉石街方向的詹某某驾驶的云SZZ***号小型轿车相撞,造成毕某某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案例二年8月28日,李某某醉酒后驾驶无号牌宗申牌电动三轮车沿镇康县南伞镇工业园区二号路由东向西行驶,00时35分许,行驶至工业园区二号路岩龙宾馆路段米处时,碰撞道路北侧非机动车道停放车辆云S12***号重型自卸货车,造成李某某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来源:镇康交警原标题:《引以为戒!曝光镇康县近期两起酒驾交通事故典型案例》↓↓↓今日推荐-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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