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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取国家扶贫资金,毕节市大方县一村干部被

日前,毕节市大方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余兴瑞批准逮捕。大方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查明:年4月,大方县长石镇实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坪水村集体经济养羊项目,该项目由大方县长石镇坪水村注册的大方县群心群益养殖专业合作社运行,长石镇坪水村(现称坪水社区)原主任余兴瑞任法定代表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余兴瑞虚列购羊款元。同时,在项目进行验收时,余兴瑞隐瞒真相,虚报85只羊,从而骗取项目资金元。在该项目中,余兴瑞骗取国家扶贫资金人民币共计元。大方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认为:余兴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国家扶贫资金,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涉嫌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大方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诈骗罪对余兴瑞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来源:大方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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