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区编制内人员,包括行政编制、事业编制、工勤编制,基本上数额是差不多的。虽然按人口、经济体量会有所不同,人口和经济总量大的县区编制会多,但多的也有限。人口50万的县,编制内人员大概在人左右。但财政供养人员,包括正式职工非在编人员,会达到1万左右,也就是说,超编人员还会有左右。
其他公益性岗位、合同制聘用人员,根据县区所处的位置不同,人口、经济发展不同,会有非常大的区别,少的几百,多的几万。比如城管局,如果交由三方企业管理,局里面的聘用人员可能就几十个,如果大量使用公益性岗位,可能就几百几千。其他根据管理方式,还会有很大区别,这主要是指财政供养,或者是财政允许单位用经费聘用的合同制人员,比如有的地区允许单位聘用不超过三分之一的合同制人员,有的则不允许没有收费权限的单位聘用合同制人员。现在机关单位收费的,医院等有经营权的,因而这类合同制人员,会有非常大的差异。
编制由上而下分配,省上留够省直的,分配到市级,市级留够市直的,分配县区和乡镇使用。因而超编问题最严重的,就是县区。乡镇编制虽然归县区管,但编制专用,实行层级管理,而且向一线倾斜,县区不能使用乡镇编制。因而乡镇反而有空缺编制,县区却存在大量超编现象。
县区的编制,包括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行政编制是公务员编制,事业编制包括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更大体量的是医护人员和教师。现在编制改革,行政单位里面的工勤编制只出不进,随现有工勤人员的自然减员随退随销,直到全部取消。事业编制中的教育专项编制,三五年根据学生数和班级数,重新核定一次,现在下放到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使用。医院使用的差额编制,现在也下放到卫生主管部门,除了保证乡镇卫生院需要以外,公立医护的编制,实行备案制管理,根据床位数按比例核定,自行管理,实际上是取消了编制使用,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将来事业单位实行“全员聘用制”管理,编制会越来越少,越来越不重要的。当然,目前依然非常重要,尤其是职级并行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