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房县殡葬事业健康规范发展,日前,中共房县县委、房县人民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到年,全县初步建立覆盖城乡的殡葬管理服务体系,实现殡葬公共服务均等化,新建殡仪馆配套火化服务设施建成并投入使用,“三沿五区”散埋乱葬坟墓治理率达到%,到年底,土葬改革区农村公益性公墓设施建设全覆盖。
《意见》明确了10项主要任务:依法划定火葬区,划定禁止墓葬区,推行定点规范治丧,规范火葬区骨灰安葬设施建设,推进土葬改革区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完善殡葬服务供给,落实基本殡葬惠民政策,加强“三沿五区”散埋乱葬治理,推动殡葬领域移风易俗,加强殡葬执法监管。
《意见》强调,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委书记、县长任组长,相关县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县直单位为成员的县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民政局,组建殡葬执法大队。各乡镇、县直各单位成立殡葬改革工作小组,各村(社区)是殡葬改革责任主体,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形成县、乡镇、村(社区)三级殡葬改革工作网络。二是强化部门协作,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共同做好殡葬管理和改革工作。三是加大宣传引导,确保殡葬改革政策入户宣传率、群众知晓率均达%,努力营造政府主导、群众配合殡葬改革的良好氛围。四是落实经费保障,加大对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惠民殡葬、殡葬事业经费投入,建立健全殡葬经费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五是党员干部带头,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共产党员、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六是严格督查考核问责。县委、县政府把殡葬改革工作纳入目标绩效和创文管理,完善奖惩制度,强化督查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