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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县出台32条激发市场活力

近日,房县出台市场监管优化营商环境“32条”,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32条”要求,全面落实“非禁即入”政策,坚持“法无规定一律取消”和“法有规定无须提交”,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一单管理”,组织实施“一企一证”“一业一证”改革试点,实现“一证准营、一码亮证”,并为新开办企业同步免费发放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免费刻制5枚公章,免费发放税务Ukey,实现电子证照实时生成率%。

在登记管理方面,通过“网上办、邮寄办、预约办”,实现一表申请、一窗发放两个环节,半天办结,全程零费用;在企业变更、注销方面,推行智慧审批,探索实施企业开办“营商路路通”改革,确保线上全程网办,线下“一窗联办”。

营商环境是民营经济能否健康发展的关键变量。优化营商环境,有利于打造公平竞争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新动能加快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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