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斌)11月3日,记者从大方县警方获悉,大方县村民曾某友家中喂养的鸡,近期先后有30多只不翼而飞。曾某友怀疑有贼偷鸡,在鸡舍里布置了陷阱,抓到“窃贼”后,请求民警处置。结果,民警却将“窃贼”放了。
据大方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11月2日上午10点,该局黄泥塘派出所接到辖区罗庄村前进组村民曾某友报警称:近期他家中喂养的鸡陆陆续续不见30多只,他当天抓到了“窃贼”,竟然是一只动物,请求民警前往处置“窃贼”。
接警后,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发现,这只动物被钢丝绳缠住,曾某友等人表示,家里的鸡就是被这动物干掉的,请民警帮忙处置。
民警通过对该动物观察和图片对比,发现该动物疑似花面狸,俗称果子狸,已列入《中国生物多样性红色名录》—脊椎动物卷,评估级别为近危(NT)。仔细检查发现该动物没有外伤,活动无异常适合放生后,民警随即用工具将该动物带至辖区林区放生。
公安机关提示:当您遇到受伤、行动不便的野生动物时,请将动物妥善保护,并拨打报警电话等待救援;如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并追究相关责任。
(来源:贵州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