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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县市场监管局对新申办药店进行零距离指

年4月1日,大方县市场监管局依据《药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对2户在政务中心受理申办的药品企业,进行零距离验收服务。

在对三元乡某药房验收时,工作人员仔细检查,查找出来以下问题,企业销决部分质量体系文件与药店实际经营不符,质量体系文件中出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还是旧法;计算机药品管理系统还是其他药店名称;未开展岗前培训,现场指出提问质量负责人对自身管理职责、药品购进验收等问题,现场指导提问中药调剂师关于如何调配中药等方面的问题。在对城区某药店验则时:现场培训指导不熟悉岗位职责的质量负责人,使用的远程开方平台与质量体系文件上平台,计算机管理系统未设置权限等工作,。工作人员按照牢记守住项目审批的职责,对药品经营申办企业,严格审查。通过现场指导验收,三元某药房不符合申办条件,药监股工作人员当场书面通知申办人并说明理由。城区某药店,现场责令整改,整改后复查合格后颁发相关许可证。

来源:大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谢雪

编辑:魏善惠

编审:周晓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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