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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政协开展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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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日-3日,由县政协副主席尹光乔任组长,县政协经济和农业农村委、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及邀请部分县政协委员为成员组成调研组,深入部分乡镇开展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动农业现代化健康发展专题调研。

调研组一行实地调研了勐捧镇岩子头茶叶专业合作社、勐捧村宿海生甘蔗种植家庭农场、象脚水村鸿丰家庭农场;勐堆乡秀水坝田园综合休闲体验园、蟒蛇山村众力养殖专业合作社;南伞镇田坝坚果种植专业合作社、苗岭金园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情况,听取了相关负责人对产业基本情况的汇报,详细了解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现状、内部管理、市场开拓、品牌打造、建立健全“双绑”利益联结机制、金融支持等情况,以及发展遇到的困难问题和经验做法。

调研组指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传统小农户相比,具有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的特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可以带动农户与农业现代化衔接,提供大量就业岗位,有效促进农民增收,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必由之路,但目前存在建设不规范、带动能力弱等问题。

调研组建议,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要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为目标,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强力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一是要接通“天线”,积极开展政策宣传,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确保经营主体能及时享受现有政策带来的利好。二是要加强“充电”,根据各类经营主体产业发展需要,科学选择培训对象、确定培训内容,抓好实操技能的培训,重在提升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的综合素质、农业专业知识、科学技术应用及推广能力和农业经营管理水平,同时鼓励农业经营主体研究开发新技术、新工艺,对产品进行精深加工,切实解决经营主体创新能力不足、竞争能力不强、产品附加值不高等一系列问题。三是要树立“门面”,以规范提升树典型,加大对示范类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培育力度,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激发其带动农民的主动意识和社会责任,通过示范经营主体的言传身教和辐射带动,培育更多的职业农民。

图文:罗仕慧杨正月

编辑:李应美

审核:于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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