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线索应该作为问题反馈给被巡察单位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被巡察单位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近日,在大方十三届县委第一轮巡察问题线索分析研判会上,一场“风暴式”讨论正在进行。
据悉,今年以来,为提升巡察发现问题线索质量,大方县探索建立问题线索提前研判机制。由县委巡察办、县委巡察组、各纪检监察室等负责人联动会商,对各巡察组近期开展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逐条研判“过筛”,通过“巡察+纪委监委”联席会商研判模式,提前对巡察发现问题线索进行分析研判,经巡察组、信访室、案管室及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室)负责人联合研判定性,确保问题线索不模糊、不遗漏、不跑偏,切实提高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的成案率。
线索研判会上,先由各个巡察组长单独汇报发现和掌握的问题线索,参会人员再对问题定性是否准确、支撑材料是否充分开展点对点、人对人的会商研判,帮助巡察组在证实问题线索上高效保质,同时也帮助巡察组剔除一些干扰项,在一定程度上打通了巡察与纪检监察的“信息壁垒”,进一步提高巡察组发现问题能力。
线索研判会后,巡察组根据联合会商研判意见进一步完善线索报告、佐证材料,在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听取汇报后,对已明确的问题线索由县委巡察办将问题线索及初步了解情况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及时按照程序处置。对一些定性不准、可查性不强、没有移交价值的线索直接转为巡察整改问题反馈给被巡察单位,进一步提高移交线索的立案率和案件的查办效率。
同时,落实边巡边移制度,针对巡察中发现重要问题线索及重大情况,由县委巡察办采取专报形式,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按程序及时移交县纪委,建立巡察与纪检监察之间线索移交的“绿色通道”,无缝对接重要问题线索移交。
截至目前,十三届大方县委第一轮巡察的7个县直单位、5个乡镇及所辖的42个村(社区)党组织共发现问题个,发现问题线索43条,16条问题线索已移交、18条问题线索拟移交县纪委县监委进行办理,9条问题线索由各巡察组转被巡察单位立巡立改。
“通过实行提前联合研判机制,使巡察与纪检监察之间的衔接更加畅通,进一步提高移交问题线索的成案率和案件查办效率,实现巡察+纪检‘1+1>2’的合力效应。”大方县委巡察办负责人表示。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闵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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