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单位、个人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的决定》,已被本院纳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现将名单予以公告:
1、李国安
案由
承揽合同纠纷
执行案号
()云执89号
被执行人
李国安
性别
男
证件类型
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
****
执行法院
镇康县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
文号
()云民初号
生效法律文书
确定义务
要求被执行人李国安偿还申请人欠款.00元。
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失信行为
具体情形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2、武在云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执行案号
()云执号
被执行人
武在云
性别
男
证件类型
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
****
执行法院
镇康县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
文号
()云民初号
生效法律文书
确定义务
要求被执行人武在云支付申请人工程机械款.00元。
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失信行为
具体情形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3、袁开峰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执行案号
()云执号
被执行人
袁开峰
性别
男
证件类型
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
****
执行法院
镇康县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
文号
()云民初号
生效法律文书
确定义务
要求被执行人袁开峰支付申请人工程机械款.00元。
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失信行为
具体情形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4、李淑艳
案由
离婚纠纷
执行案号
()云执72号
被执行人
李淑艳
性别
女
证件类型
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
****
执行法院
镇康县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
文号
()云民初号
生效法律文书
确定义务
要求被执行人李淑艳支付申请人抚养费.00元。
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失信行为
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5、向华军
案由
小额借款合同纠纷
执行案号
()云执6号
被执行人
向华军
性别
男
证件类型
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
****
执行法院
镇康县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
文号
()云民初号
生效法律文书
确定义务
要求被执行人向华军偿还申请人借款
.00元。
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失信行为
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6、穆云富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执行案号
()镇执字第号
被执行人
穆云富
性别
男
证件类型
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
****
执行法院
镇康县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
文号
()云民初号
生效法律文书
确定义务
要求被执行人穆云富偿还申请人借款
.00元。
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失信行为
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7、杨光益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执行案号
()云执45号
被执行人
杨光益
性别
男
证件类型
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
****
执行法院
镇康县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
文号
()云民初号
生效法律文书
确定义务
要求被执行人杨光益偿还申请人借款
00.00元。
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失信行为
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8、镇康县金圆投资有限公司
案由
修理合同纠纷
执行案号
()云执号
被执行人
镇康县金圆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邵春燕
证件类型
组织机构代码证
证件号码
****
执行法院
镇康县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
文号
()云民初号
生效法律文书
确定义务
要求被执行人镇康县金圆投资有限公司支付申请人修理费和材料费共
.00元。
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失信行为
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9、镇康大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
执行案号
()云执号
被执行人
镇康大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蒋岗
证件类型
组织机构代码证
证件号码
9153597146****
执行法院
镇康县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
文号
()云民初号
生效法律文书
确定义务
要求被执行人镇康大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支付申请人房屋租赁费、清扫费及利息共.00元。
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失信行为
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10、镇康县博凯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执行案号
()云执号
被执行人
镇康县博凯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罕
证件类型
组织机构代码证
证件号码
****
执行法院
镇康县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
文号
()云民初号
生效法律文书
确定义务
要求被执行人镇康县博凯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支付申请人货款及违约金
.27元。
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失信行为
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11、云南华朗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案由
承揽合同纠纷
执行案号
()云执3号
被执行人
云南华朗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杨中顶
证件类型
组织机构代码证
证件号码
****
执行法院
镇康县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
文号
()云民初号
生效法律文书
确定义务
要求被执行人云南华朗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支付申请人装修款13.00元。
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失信行为
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自然人,不得违法最高人民法院限制消费令,如下: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单位,禁止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财产实施本条规定的行为。
被纳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被执行人,如要解除限制令,须向法院主动申报财产并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确定义务,同时提醒大家在与其进行经济交往中需谨慎小心。如发现上述人员有高消费或者隐匿财产的情况,请及时向镇康县人民法院举报,本院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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