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山西省统计局发布的《年山西省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显示,年末我省常住人口为.35万人,比上年增加0.88万人,增长0.03%。
此次人口抽样调查,按照多阶段、分层、概率比例的抽样方法,在全省11个市、个县(市、区)抽取了个乡(镇、街道)、个村(居)委会,调查登记常住人口78.12万人。调查的标准时间为年11月1日零时。
数据显示,年末太原市常住人口为.50万人,大同市为.02万人,阳泉市为.11万人,长治市为.17万人,晋城市为.93万人,朔州市为.07万人,晋中市为.45万人,运城市为.85万人,忻州市为.56万人,临汾市为.66万人,吕梁市为.05万人。
年末全省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05万人,占常住人口的15.43%;15-64岁人口为.25万人,占常住人口的70.09%(其中:15-59岁人口为.23万人,占常住人口的64.15%);65岁及以上人口为.05万人,占常住人口的14.48%。常住人口中,60岁及以上人口为.07万人,占常住人口的20.43%。
年末全省常住人口中,男性为.18万人,占常住人口的51.08%;女性为.17万人,占常住人口的48.92%,性别比(以女性为,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40。
年末全省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50万人,占常住人口的63.96%;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85万人,占常住人口的36.04%。
年末全省共有家庭户.12万户,家庭户人口为.29万人,占常住人口的92.87%,平均每个家庭户人口为2.44人。
记者王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