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方县年遴选城区中小学教师简章》规定,大方县年遴选城区中小学教师经过笔试、面试、政审等环节,现进入选岗程序。
一、选岗原则
选岗工作由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持,教育局参与进行,原则上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其所报职位进行选岗的方法施行。
二、选岗程序及要求
1、此次选岗职位为01至18职位。
2、同一职位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若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抽签确定选岗顺序。
3、选岗实行自愿选择的原则,当场确定,以本人签名为准,一经选定不作调整。
4、选岗考生需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提前30分钟到达选岗地点参加选岗,规定时间内考生到齐,开始选岗,如本人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书面委托亲属代为选岗。代替他人选岗的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和选岗考生有效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所带证件不齐的,不能参加选岗。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选岗者,作自动放弃处理,不再进行补选。
三、选岗地点及时间安排:
1、选岗地点: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十二楼(杜鹃大道中段)
2、选岗具体时间安排:
年8月22日上午9:00;
联系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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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县年遴选城区中小学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8月20日
第期
来源: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
审核
熊森
编审
万宽燚杨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