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提高学校安全保卫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经校务委员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聘用人员1人,具体招聘要求公告如下。
一、岗位设置
(一)招聘岗位。
宿舍管理人员。
(二)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聘宿舍管理人员1人(女性)。
(三)工作地点。
镇康县第一中学。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限25-50周岁。
3.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能力、业务水平较强者可适当降低)。
4.身体健康,能胜任学校工作,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以健康证为准)。
5.热爱学校、爱护学生、政治合格、责任心强。
6.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管理,积极做好学校安排的所有工作。
7.政历清白,品行良好,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行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或不良行为习惯的。
三、岗位职责
1.树立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的思想,热情为师生服务,为教学服务;必须服从政教处统一安排,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2.上班期间不得做私事,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给予以批评或扣发当天工资;发现喝酒、参与地方赌博、向学生借财务、放贷、买卖,予以辞退处理。
3.未经政教处同意,不得给私人干活,不得拿公物徇私情,如有发生,扣除本人当天工资,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4.不得留他人在校住宿,特殊情况必须报政教处批准。
5.如要辞去工作,需在离职半个月前通知政教处(上交辞职申请),在未找到接替人员情况下不得自行离职;如果学校予以辞退,需在半个月前通知本人。
四、招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
凡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报名时要如实填写《镇康县第一中学临时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列入面试对象。
1.报名时间。
年3月2日至年3月3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
镇康县第一中学办公室(安保室),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