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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县四反馈两通报压实巡察整改责任

“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严肃指出了我镇被巡察村(社区)存在的突出问题,让我们知不足、明短板、晓差距。我们将深入分析症结所在,以最严格的标准、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从严从实抓好整改落实。”这是大方县六龙镇党委主要负责人在巡察反馈会上的表态。

日前,大方县委第十轮巡察各巡察组分别对县财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人民检察院、县委党校、毕节同心农工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等12个县直单位、1个街道党工委和86村(社区)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反馈会上,各巡察组除反馈问题外,还对抓好巡察整改提出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在反馈会上作了表态发言。   “巡察是全面政治体检,效果好不好、震慑作用强不强,关键看整改。”近年来,为切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压实整改责任,大方县委巡察机构探索实行“四反馈两通报”巡察反馈模式,推动巡察整改落地落实。“四反馈”即县委巡察组在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的同时,也向县纪委县监委、县委组织部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反馈发现的主要问题和问题线索。“两通报”即县委巡察办将巡察发现的典型问题进行分类梳理,并形成《巡察通报》呈送给涉及分管领域的县领导,让县领导及时了解掌握分管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点对点”传导整改压力。同时,乡镇巡察发现的问题向分管联系的县领导通报,提醒其更具针对性地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并督促被巡察乡镇全面扛起巡察整改责任。   此外,为压紧压实被巡察单位整改的主体责任、单位“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推动整改措施落实落地,在巡察反馈时,实行“签字背书”制度,由巡察组长、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被巡察单位具体负责整改工作的一名副科级领导三方在《巡察反馈情况签收单》上“签字背书”,督促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把整改工作握在手上、挑在肩上。   据了解,在刚刚结束的第十轮巡察中,巡察组共向12个县直单位、1个街道党工委、86个村(社区)反馈问题个,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59件,印发《巡察通报》20份,内容涵盖组织党建、意识形态、乱占耕地、环保等各个方面问题。   “‘四反馈两通报’巡察反馈模式的推行,切实压紧压实被巡察单位的整改责任,推动巡察整改落细落实。下步,将紧盯整改各个环节,持续在强化整改上发力,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加大对被巡察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跟踪问效,确保巡察整改见真章、动真格、见实效。”大方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负责人表示。   通讯员赵春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马红梅

编辑孙蕙

编审付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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