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聪明反被聪明误,毕节家长讹诈老师4万,被

家长讹诈老师,这事倒是不多见,多彩贵州报道了大方县某学生家长周某某讹诈大方县绿塘中学教师黄某某以及陈某某4万元,一审被判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元的事,引发了人们的热议。事情还要从几年前的年7月28日说起,那时正是暑假,大方县绿塘中学教师黄某在补课期间掌掴了一名周姓学生,因为学生喊了其绰号“大花马”,当时参与惩戒教育的还有班主任陈某。

7月30日,周同学家长把医院住院治疗,学生的父亲周某以要向上级反映儿子被打伤以及绿塘中学暑期违规补课为威胁,向涉事老师黄某,班主任陈某要求赔偿11万元。由于确实对学生进行了体罚,而且学校补课也的确违规,黄老师和陈老师担心情况被反映后对自己和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经过几次协商,8月3日,以学校的名义和周某达成赔偿协议,赔偿周某4万元。

第二天,周某的儿子就出院了,住院产生的费用.66元,也由两个老师承担。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周某这种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依法判处其三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元,责令退还被害人黄某3元,陈某元。

从整件事情看,暑假补课确属违规,老师掌掴学生也是违背师德规范,家长如果按照正常程序进行举报,只怕学校,老师都要受到处罚。这也正是家长有恃无恐,老师忍气吞声的原因所在。家长很“聪明”,抓住学校,老师的弱点,所以狮子大开口,勒索11万元,最后再三沟通,以四万元成交,所谓漫天要价,就地还钱,这时候赔偿成了整件事的焦点,而不是补课或者孩子受到体罚。

孩子在整件事中变成了谈判的工具和筹码,从事实来看,老师的体罚并没有对孩子的身体造成伤害,这一点从达成赔偿协议,家长拿到钱的第二天,孩子就出院了可以看出来。但是对孩子来说,也许这件事情对他的心理影响将很难消除,原来学校,老师还可以这样来讹诈,那他心里对学校,对老师还会有敬畏之心吗?这件事情之后,学校其他老师会不会噤若寒蝉,对其他孩子敢管教吗?所以这件事情最后伤害的还是学生。

我们学校前段时间也发生一件类似的事件,一个孩子屡次不完成作业,老师情急之下,用课本敲了学生的脑袋,结果孩子的眼镜掉在地上,眼镜并没有问题,孩子也回答座位上正常上课。几天之后,孩子的爷爷奶奶,爸爸妈妈悉数来到学校,要求老师赔偿眼镜。根据他们描述,是因为当时眼镜掉到地上,所以镜片有所松动,几天之后其中一个镜片丢了,因此要追究老师的责任,要求老师赔偿。

经过对孩子的问话,孩子自己承认,眼镜是后来在追打中打碎的,跟老师没有关系。但是家长一口咬定就是老师打落了眼镜,导致镜片松动,必须赔偿一副新眼镜,索赔元,否则向上反映老师体罚学生。几经谈判,叫了村委,镇中心校领导协调,最后达成协议,老师赔偿一个镜片元。

通过这件事情之后,明显感受到这个老师的工作热情消退了,学生没做完作业也只是随口批评一下,其他老师也引以为戒,学校的教风为之一变。应该说,最后为这一事件买单的还是学生们。

家长何以能敲诈老师?因为老师的惩戒权无法可依,一旦对学生进行了惩戒就算是违规,只要家长去反映,受处分的一定是老师,这就给了很多“聪明人”以可乘之机,只要发现老师有一点体罚,立刻进行讹诈,而且多半能够得逞,这也算是老师的一种悲哀吧。

对大方县绿塘中学的两个老师来说,违规补课在先,体罚学生在后,为了息事宁人,选择破财消灾,只是这样无形助长了一些家长的嚣张气焰。所以犯错了,就勇敢面对,该背什么处分就背什么处分,好过忍气吞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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